遇到食药问题, 就拨 “12331” 
3 月 31 日是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 市食药监局按照全国统一部署,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 并在我市四大广场进行公益科普现场咨询活动, 旨在提升 “12331” 的公众知晓度, 畅通 “12331” 平台,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 “社会共治” 中来。
12331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哪些案件?

1、 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
2、 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在本投诉举报机构所属的行政区域内。
哪些情况12331不予以受理?

1、 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如:要求退货、赔偿等诉求。
2、 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如:举报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购买地点、网站无法确认违法产品生产者,或无法清晰描述违法事实经过等情形。
3、 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如:对投诉举报的办理结果不满,或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有异议。
4、 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构、承办单位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如:已经在市局提出过投诉举报,且市局已经受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举报人再次向省局或国家总局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后者将不予受理。
2015年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情况

2015年,12331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来电来访2205件,较2014 年同期增加1076件,增长率达95.31%。其中:投诉举报受理696件,占 31.56%;咨询受理763件,占34.61%;其他746件,占33.83%,投诉举报受理件办结率达100%。对于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该局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复,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药监局积极出台了《株洲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去年奖励了 32位投诉举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