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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两会”期间,会场、住地和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扎实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推动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考虑,并在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时实施量化考评。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尚未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督促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确保达到销案期限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按期销案,逾期不改的,提请辖区政府组织关停或采取相应措施。对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消防安全。尤其是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其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目标,依法采取各种措施,坚决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冬防期间,各地还要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区域性隐患整改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提请政府制订本地区域性火灾隐患年度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荷塘区、芦淞区重点整治“三合一”建筑(场所),石峰区要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场所)、天元区要重点整治“城中村”,醴陵市要重点整治烟花鞭炮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地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小型休闲住宿娱乐场所和化危场所。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六打六治”工作部署,紧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大胆曝光、跟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

4.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014年12月份,联合商务、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2015年1月份,联合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以整治集贸市场违规用火用电为目标的综合治理。2015年1月底以前,联合质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取暖器的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小单位小场所,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二)强化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

1.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与平安建设、综治管理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考评,年底前推动80%的乡镇、街道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活动,完成“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深入推进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

督促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分类达标创建标准》,全面应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服务平台”,对照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督抽查,督促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深入推进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验收,对已经完成达标创建验收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对未通过达标验收的单位要上门帮扶指导,严格督促,确保不漏1家,确保消防控制室100%达标。

3.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于红、黄色预警的单位,纳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点抽查范围。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照《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对照消防安全标准,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行政审批。公安派出所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单位、小场所,要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

抓住传统媒体,发挥现代传媒作用,用好移动互联网,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宣传网络。针对冬季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多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伤亡大的特点,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119消防宣传主题,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发动社区、村组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逐一登记造册,入户宣传。协调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推出系列宣传报道。推动手机APP软件正式上线运行,并实现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用户的基本覆盖。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消信通等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利用微博、微信、微视、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发动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并及时核查处理。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推动整合农业、森林防火等宣传资源,实施多线进村的农村消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宣传车进村、进社区宣传,推动消防书籍进农村书屋。深化消防总动员嘉年华活动,通过家庭亲子趣味体验,实现小手牵大手,家庭辐射社会。利用元旦、春节农村务工人员回乡和外出的契机,发动消防志愿者,在车站、码头广泛开展“温馨送祝福”活动,广泛传播消防知识。加强与各级安监部门的联系,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宣传。加大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的开放力度,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3.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推广政府出资购买消防培训服务模式,分区域、分行业逐步实施消防普训。依托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部门培训平台,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训练。要组织消防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消防监督人员每周要拿出半天以上时间,推动社区、单位开展自主教育培训,督促所有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冬季消防安全培训或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检查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教育和演练情况,提高小单位、小场所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强化实战训练

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和技能,严格落实执勤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士兵执勤能力等级评定和“训练标兵”考核评选工作,并做好2014年度消防田径运动会的准备工作。强化全勤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指导,提高初战控火、人员搜救、火场供水、战勤保障等能力。推进基地化、模拟化训练,完善支队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开展班长骨干培训和攻坚组训练,确保新兵在投入执勤前进行真火、模拟训练。进一步加强“六熟悉”工作,检查、测试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固定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强化实兵、实装、实战演练;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加强寒冷、大风、夜间等环境下的灭火作战训练,修订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各执勤消防中队春节前要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地方“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熟悉演练一遍。

2.强化战备要求

严格落实《全省消防部队灭火与应急救援全勤指挥部工作规定》和《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队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调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强化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对火灾多发时段和重点单位场所要提高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消防部队要针对冬季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机关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伤亡和损失,并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规程和防护措施,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全国“两会”和春节等重大活动举办和重要节日期间,根据上级要求视情进入二级战备,支队和大队要保证三分之二的机关干部参与检查或值班备勤。

3.强化战勤保障

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协调建设、规划、市政供水等有关部门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对缺水地区制定区域供水方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公安消防支队每月要组织对所属执勤消防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提请地方政府进行部署,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推动政府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按市公安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警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广大社会单位,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警种、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警务督察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纳入警务督察内容,定期通报督察情况。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部门对违法单位执行关停、查封、强制拆除清除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安全服务。消防部门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辖区街道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名消防监督员每月检查单位数不得少于20家。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60家,其他公安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30家。

(三)强化责任落实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消防支队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将警力下沉一线。元旦、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 ,要组织对基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实施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执法不公、不廉,工作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问责处理;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从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的每月23日前向市局消防支队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总结,联系人:李团,联系电话:15886324119。

株洲市公安局警令部

2014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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